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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池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池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池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7日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dycg202601-002

项目名称: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池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150万元

最高限价:15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按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池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整治区域为池河镇全域,项目依据所在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结合池河镇自然资源条件、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特色,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明确整治区内国土空间整治格局和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风貌提升和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导入及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6种类型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数据库建设、权属调整方案编制、项目变更方案及整体验收方案编制,直至整个项目实施结束并取得验收批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成果需符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安徽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安徽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审查要点(修订)》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备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市级主管部门审查。其他工作以省级主管部门及采购人实时要求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进行质疑。质疑渠道:①提供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