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送达辅助事务外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送达辅助事务外包
数量:1
单位:年
预算金额:666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满足案件文书的电话送达服务、来院领取服务、电子送达服务、EMS专邮送达服务、直接送达服务、委托送达、公告送达服务、内外网数据实时交换、送达大数据决策分析、外部系统集成、司法文书送达门户、系统管理等。严格按照法院要求完成送达工作,打造一站式送达服务。需在我院成立“综合文书送达中心”,因服务案件涉及的送达有特殊要求(例如法警队的送达工作),需根据要求配备外出送达岗。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
地址:芜湖市九华中路2号邮件处理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22日 至 2025年04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沈如亮
联系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龙湖大道与磨山路交叉口西南侧
联系电话:15395396230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投诉受理中心
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A4座913室
联系电话:0553-5975685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汪洋
联系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24栋102室
联系电话:1865655775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437.3 KB)